人工智能(ai)研究繼承了智慧科學研究中心的研究理論而開展的一門新技術科學。

人工智能的理解因人而異。一些人認為,人工智能等同于任何由非生命系統實現的智能。他們堅持認為,即使這類智能行為的實現與人類智能的依賴機制不同也無關緊要。而另一些人則認為,人工智能系統必須能夠模仿人類智能。
強調思維和智能的區別是十分明智的。思維是推理、分析、評估、形成思想和概念的工具。并不是所有能夠思維的物體都有智能。智能也許就是高效以及有效的思維。
多年來,人工智能的研究發展出兩種截然不同但又普遍存在的學派。一個學派與麻省理工學院(MIT)相關,它將任何表現出智能行為的系統都視為人工智能的范例。這個學派認為,人造物是否使用與人類相同的方式執行任務無關緊要,唯一的標準就是程序能夠正確執行。在電子工程、機器人及相關領域,人工智能項目主要關注的是得到令人滿意的執行結果。這種方法被稱為弱人工智能(Weak AI)。
另一學派以卡內基·梅隆大學(CMU)研究人工智能的方法為代表,他們主要關注生物可行性。也就是說,當人造物展現出智能行為時,它的表現應該基于與人類相同的方法。例如,考慮一個具有聽覺的系統。弱人工智能的支持者僅僅關注系統的表現,而強人工智能(Strong AI的支持者的目標在于,通過模擬人類聽覺系統,使用相當于人類耳蝸、耳道、鼓膜和耳朵其他部分的部件(每個部件都可以在系統中執行其所需執行的任務)來成功地獲得聽覺。弱人工智能的支持者僅僅基于系統的表現來衡量系統是否成功,而強人工智能的支持者關注他們所構建系統的結構。
弱人工智能的支持者認為,人工智能研究的存在理由是解決困難問題,而不必理會實際能決問題的方式。然而,強人工智能的支持者則堅持認為,完全依靠人工智能程序的啟發式方法算法和知識,讓算機就可以獲得意識和智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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